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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印发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9
文     号: 曲政办发〔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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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350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曲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机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和《临汾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通行条件缺失、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

2.1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主管公安副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工作的副主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卫体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曲沃分公司、中国联通曲沃分公司、中国电信曲沃分公司、县人武部及武警曲沃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

曲沃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24小时值班电话:4511200。

县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新闻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可视情况临时增加或减少工作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重大问题;

3)指导县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

4)统一发布或指导成员单位发布突发性事件信息;

5)确定突发事件中乡镇及各部门应急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奖惩事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核实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并逐级上报,收集应急处置情况并提出有关报告建议;

3)负责应急处置中乡镇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指挥部下达的任务;

4)开展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工作培训、日常演练等;

5)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专家库,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时,咨询和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处置。

2.2.3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协调、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协调各警种开展现场救援相关工作,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管控,核查死难人员身份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牵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指导督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指导清理农村事发地公路应急处置现场;协调紧急物质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工作;监督运输企业规范营运,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紧急状态下的客、货运输。

县民政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做好受困、遇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以及遇难人员遗体火化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供有关技术支撑,指导灾情分析和地质灾害应急工程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组织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应急监测,并提供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议,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污染紧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及时按职责分工负责清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指导道路的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县交警大队:协调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处置,维护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疏导抢险救援通道。

县公路段:指导全县国、省道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国、省道干线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指导清理国、省道事发地公路应急处置现场;协调紧急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工作。

县卫体局:组织协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相关伤病员救治等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市、县医疗卫生资源并给予指导和援助。

县气象局:组织对影响道路安全天气的监测预报;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天气状况的加密监测,提供短时间临近预报、预警信息,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工作。

县防震减灾中心: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震灾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范围、程度、时间等信息,跟踪震情趋势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

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曲沃分公司、中国联通曲沃分公司、中国电信曲沃分公司:组织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县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武警曲沃中队: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指导消防部门搜救遇险、受困人员,并进行现场防火、灭火工作。

2.2.4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县卫体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曲沃分公司、中国联通曲沃分公司、中国电信曲沃分公司、县人武部、武警曲沃中队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统筹调配救援力量及设备装备,督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贯彻落实县指挥部各项指令,研判突发事件态势,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2)抢险救援组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市生态环境曲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武警曲沃中队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实施既定抢险救援方案,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及死伤人员;检测、控制、排除现场险情;与医疗救护组协调调查配合,互通信息。

3)医疗救护组

县卫体局牵头,由县民政局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条调配紧急医学救援力量,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接诊和心理援助、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妥善处置遇难人员遗体;核实统计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等信息。

4)安全保卫组

县公安局牵头,由县交警大队、县人武部、武警曲沃中队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保障应急处置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流疏散事发区域车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疏导抢险救援通道。

5)事故调查组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公安局、市生态环境曲沃分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险情消除后的事故现场勘验、证据固定、查找当事人和证人、控制嫌疑人等调查工作,为确认事件原因、后果和定性提供证据材料;组织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善后工作组

县民政局牵头,由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负责督促落实受困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协调调集受困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组织群众转运离开事发区域;保障应急资金,积极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开展伤亡人员保险赔付等工作。

(7)新闻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指挥部有关单位组成。

按照县指挥部或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媒体记者的协调、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3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辖区内高速公路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启动应急响应,配合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辖区内发生属各级响应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响应,先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及善后等各项工作;配合上级指挥部开展各项工作。

(3)负责本级应急处置信息的报送及发布。

遇到跨区域事件,跨县(市、区)的,由市指挥部协调有关县(市、区)政府,跨市、跨省的提请省指挥部协调有关市、省政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预警机制

县指挥部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明确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应急防范,开展有关监测工作。当天气状况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曲沃分局、交通局、气象局、防震减灾中心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信息。县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县指挥部,确定预警及响应事项,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

收到预警信息后,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派出警力引导分流等措施,维持道路通行秩序,密切监视道路通行安全,随时向县指挥部反馈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4.1.1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以上伤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的;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且涉及5个以上设区市的。

4.1.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的;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且涉及4个以上县(市、区)的。

4.1.3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且涉及2个以上县(市、区)的。

4.1.4四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发生客车、校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的。

4.2分级响应及响应程序

一级、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县指挥部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派人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开通上传下达通信联络通道,及时向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级应急响应启动,县指挥部在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县指挥部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副总指挥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督促开通上传下达通信联络渠道。

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县指挥部密切关注应急动态,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督促开通上传下达通信联络渠道,掌握信息资料。

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县指挥部要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启动事发地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上级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现场无法判断响应等级的,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的应急能力时,应当请求上级指挥部及上级人民政府援助。

4.3应急协作机制

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县指挥部协调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确定工作重点和处置方式,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应急保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联动处置。

4.3.1受极端恶劣气候影响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

主要围绕路面结冰、积雪、积水等的清理、养护、抢修开展工作,国、省道干线公路由县公路段负责,农村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城市道路由县住建局、县环卫中心等部门负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分流疏堵;民政部门调集发放生活物资,救助受困群众;交通局调集客运车辆转运受困群众;其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实施应急处置。

4.3.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出现危险的应急处置

主要围绕控制危化品泄漏、减轻或控制险情开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确定工作处置措施,市生态环境曲沃分局协助;卫体局组织抢救伤员;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大队按照职责分工灭火救援、抢救受困人员,维护涉及区域的交通秩序,开展安全保卫;县交通局、县人武部、武警曲沃中队等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实施。

4.3.3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大面积交通拥堵的应急处置

主要围绕抢救伤员、勘验现场开展工作,县公安局各警种开展抢险救援、现场勘验调查,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防护,疏导滞留车辆;卫体局组织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卫生保障;住建局、交通局、公路段清理路面障碍,确保道路具备正常通行条件;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事故调查;其他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实施。

4.3.4受自然灾害影响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

主要围绕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及防控建议,做好现场道路、桥梁、隧道等通行设施的抢修来展开,国、省道干线公路由县公路段牵头组织,农村公路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协作,其他部门配合实施。

4.4信息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并核实后要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接报后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及上级人民政府报送事件信息,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应急响应启动后,县指挥部办公室、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应急处置信息,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响应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等。

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书面形式上报处理结果。报告的内容包括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4.5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由县指挥部统一发布。

4.6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完成后,引发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的隐患消除,启动响应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确认并结束应急响应,消除灾害隐患。

5后期处置

善后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县指挥部组织协调。

5.1总结评估

应急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2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5.2.1保险理赔

县指挥部协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及时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5.2.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及其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时无支付能力而需要救助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治疗费和死者丧葬费。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事故救援、公安消防、危化品救护、恶劣天气路面抢险、医疗卫生救援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县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道路应急救援队伍。

6.2信息通信保障

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要完善接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县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曲沃分公司、中国联通曲沃分公司、中国电信曲沃分公司全力保障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6.3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4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物资装备保障制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和抢险工程装备、应急物资装备可及时调拨,满足受困群众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生活救助物资的需求。县指挥部要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整合应急救援资源。

6.5基础设施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应急避险设施、紧急停车场、应急通信、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项应急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6.6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委宣传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和县公路段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7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要及时提请县政府表彰奖励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8.2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8.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件由县交警大队负责解读。

附件:1.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2.三级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3.四级应急响应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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