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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政办发〔2026〕17号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沃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昌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部门:
《曲沃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曲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沃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部分高层建筑因管理缺位、维护不善、资金不足等问题,出现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瘫痪等严重安全隐患,极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彻底整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隐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消防安全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及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维修、更换、恢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关键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正常运行。同步推进全面排查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压实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因消防设施瘫痪引发各类火灾事故,全力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改范围
1.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反馈的存在“消防设施瘫痪”问题的8家19栋高层建筑;
2.全县其他已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
三、整改工作内容
(一)整改计划
按照“先急后缓、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原则,分三个阶段推进整改工作:
1.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30日前)。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计划、整改时限、责任主体与保障措施,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全面传达整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同步部署启动全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排查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隐患准、整改实。
2.集中整改阶段(2026年5月1日—11月30日)。针对反馈问题建立“一楼一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同时,对全县已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精准处置:一般、较大隐患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清零;重大、复杂隐患实行“一隐患一方案”,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专业施工,稳步推进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住建、消防、房产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予以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返工、闭环管理。
3.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1日—12月20日)。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整改验收“回头看”,全面查缺补漏、巩固整改成效,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整改工作完成后,系统梳理工作成效、短板不足,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常态化管控机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二)整改时限
1.一般隐患:消防设施局部损坏、可快速修复的,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恢复运行。
2.较大隐患:消防设施系统故障、需部分更换维修的,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3.重大隐患:消防设施整体瘫痪、需全面更换改造、涉及资金量大、施工周期长的,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特殊复杂情况,经县消专委批准,可适当延长,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期间必须落实临时安全防范措施。
(三)整改措施
1.落实整改资金:高层住宅建筑优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牵头申请,住建、房产部门指导办理;无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不足的,由产权人、业主共同筹资整改。
2.专业施工整改:督促责任主体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科学整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开展维修、更换、调试工作,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确保设施达标。
3.强化临时管控:对整改期间无法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直接责任人必须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增加防火巡查频次,配备临时灭火器材、应急照明设备,清理疏散通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部门联合督办: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责任主体,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临时查封等措施。
5.健全维护机制:整改完成后,督促责任单位签订长期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定期开展检测、维修、保养,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及时整改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设施持续完好有效。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对县直管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备案或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县卫健局:负责直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
县能源局: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国网曲沃供电公司加强所属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汇总梳理小区业主来访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精准转办至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推动化解相关问题。
县消防救援局:统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问题开展消防技术指导、隐患整改督办及执法检查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房产中心:负责指导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及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国网曲沃供电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乐昌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直接责任人: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整改资金、实施整改施工、落实临时管控、完善长效管理,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依据《山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区,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乐昌镇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瘫痪整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将此项工作摆在消防安全工作突出位置,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职专人牵头负责,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排查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落地见效,切实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线。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消防设施瘫痪问题整改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盯隐患清零、狠抓闭环落实。各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隐患,积极落实整改资金,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整改等行为。
(三)严格执法问责
县消专委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对各高层住宅建筑隐患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资金落实、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临时管控措施等情况,对整改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消防设施瘫痪、整改不力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设施使用、火灾逃生自救知识,提升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参与隐患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
住建局、房产中心、乐昌镇每月23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反馈的存在“消防设施瘫痪”问题的8家19栋高层建筑整改进度(附件1);乐昌镇及相关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曲沃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清单(附件2)。报送邮箱:qwxfdd@126.com。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反馈的存在“消防设施瘫痪”问题的8家19栋高层建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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